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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宝鸡市民政局关于向宝鸡星火文化公益发展中心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25/12/30 6.7k 阅读 228 点赞

宝鸡市民政局关于向宝鸡星火文化公益

发展中心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宝民罚先告字〔2025〕23号

宝鸡星火文化公益发展中心:

经调查,你中心未按规定报送2023年度、2024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三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拟对你中心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在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后,将你中心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中心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中心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F座704室,电话:0917-3262836

                            宝鸡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